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真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又說法律是公平的!

法律本身或許是公平的

但是 他是根據我們所認知的事實去判決的



但是我們又怎麼知道

我們所認知的事實就是真的呢??

我們法律是由3位法官做出判決,來決定是否有罪

另一種是由陪審團做出決議

陪審團通常是一般人,參與整個開庭過程

12個人組成,通常都沒有法律相關背景

一旦對於有罪有合理的懷疑 就不能夠斷定為有罪



做出判決的依據

根據證人的供詞,以及許多的證據

這兩種方法各有利弊



3位法官都有相當的法律背景

也知道他們做出的判決會影響到被告

對於他們所做出的判決 會十分的小心

但是,3個人有時後會落入同一個框框中

或是被自己的偏見所影響卻不察覺

無法察覺其他可能性 或是有問題的地方



也不是說陪審團的制度就一定比較好

人多 就會經歷團體歷程

有時候,進行的方向會被比較強勢的一方所主導

就算有人發現問題 也不一定會提出來

因為 "跟大家都不一樣"

而且有時候他們對於他們所握有的權利

不完全了解 不知道一但他們做出判決

對於一個人會有多大的影響



證人所提供的證詞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確的

他說出來的 是他認為的真實

但是每個人對於相同事件 卻會有不同的記憶

不同的解釋 是由於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

其實我們的記憶很容易被影響

也很容易合理的忽略某些細節

而且我們還有許多主觀的基模,對於許多模糊不清的事情

做出許多迅速的判斷

迅速的判斷,常常卻是不正確的

做出真的假證詞



也不是說 他們說得一定是錯的

而是 我們既然這麼容易受到影響

那我們對於接收到的訊息 是不是也要抱著一點懷疑?

畢竟那也是經過別人的認知編輯過,再轉述



建立在別人轉述事實上的事實

到底有多少的可信度呢??

2 則留言:

  1. 小J快進入了更高的層次了



    別來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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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了電影的感想

    12怒漢

    還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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